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管理制度 >> 正文

西安邮电大学长飞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0    |     阅读量:  


西安邮电大学长飞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为回报社会、回报人民、回报国家教育事业,让我校的优秀学生安心学业、掌握知识、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光通信建设发挥聪明才智。决定每年向我校提供五万元奖学金,设立“长飞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定的制度;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外语达国家CET-4级;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

4、长飞奖学金获得者应在获得学校一等以上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三、评选对象

就读于西安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和自动化学院的注册全日制本科生。

四、评选名额共10名,每人每年5000元

五、评选办法

1、长飞奖学金每年九月评选一次;

2、各院申报,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送长飞公司。



上一条:西安邮电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下一条:受处分学生登记表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邮电大学学工部 技术支持:泽瑞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