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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学生个人电脑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08-28    |     阅读量: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发挥学生自购微机在学业上的积极作用,促进学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一年级宿舍不许放置和使用微机,其它年级宿舍放置和使用微机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并经所在学院及公寓办批准后填写贵重物品登记表。使用微机必须做到人走关机,否则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用个人微机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上机时间必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规定,不得在上课时间上机。

三、拥有微机的同学每学期必须将使用情况向学院作书面报告。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学院有权对其微机采取封存或其他管理措施。

四、学生个人微机主要用于学习,除节假日外禁止利用微机进行游戏活动。

五、严禁使用个人微机播放、传播黄色淫秽作品或进行赌博或非法宣传活动。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除批评教育外,可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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