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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工系统值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8    |     阅读量:  


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学生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对学工系统值班作出下列要求。

1.夜间值班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

2.夜间值班辅导员及学工部、团委带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入住值班宿舍。

3.辅导员不得私自调班,如需调班必须在当天下午五点前向学工部、团委带班人员备案。

4.学工部、团委带班人员要严格做好值班记录和检查工作。

5.特殊时期值班由各学院安排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学工部、团委带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6.值班期间所有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违反值班要求的学生工作干部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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