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学生奖(助)学金及资助育人工作;
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5、负责人民武装和国防教育工作;
6、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7、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4、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党员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和活动开展;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建进学生公寓工作;
6、负责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建设;
7、指导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台的建设工作;
8、负责部门学工资讯编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教育管理科(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科)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管理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和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处理工作;
5、负责学生评优表彰工作;
6、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
8、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资助中心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各类资助资金计划、管理及实施工作;
4、负责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5、负责勤工助学、三助岗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6、负责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7、负责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8、完善发展型资助体系;
9、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和重点访谈评估;
4、指导学院落实“周摸排周汇报周研判”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学生档案建设及日常关爱帮辅措施的落实;
5、健全并推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运行和学生危机预警干预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教学安排与课程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等活动;
8、负责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等队伍的心理育人专业素养培训工作;
9、开展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现象的科学研究,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国防教育办公室(征兵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课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2、负责军事课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兵役机关交办的兵役登记工作;
4、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5、负责大学生退役复(入)学工作;
6、负责组织策划“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
7、负责指导国旗护卫队、国防教育协会学生社团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辅导员发展中心办公室
1、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及管理;
2、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规章制度;
3、负责辅导员队伍评奖评优推荐、表彰及奖励工作;
4、负责制定辅导员培训计划、组织及实施;
5、负责开展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及辅导员工作室等研究平台建设;
6、负责辅导员津贴发放工作;
7、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规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部长、处长岗位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省、校党委行政部署,统筹制定全校学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重要规章,督促协调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总结全校学生工作开展成效与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学情动态,提出工作创新思路与优化建议;
3、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召开学生工作相关各领导小组专题会与学工系统例会,统筹协调校院联动、部门协作;
4、主持部(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部(处)工作会议,明确人员分工、监督职责履行,负责年度考核,提出晋级奖惩建议;
5、履行 “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与部门责任传导、过程监督,督促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6、统筹部(处)职权内经费使用,负责学生工作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审批及国有资产管理;
7、履行各项审批报批职责,审核把关工作流程;
8、定期向校党委、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学生工作进展;
9、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部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部(处)长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中省和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
2、协助部(处)长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规划;
3、定期总结及优化分管科室业务工作;
4、指导并保障分管科室业务方向正确;
5、加强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建设及业务素养;
6、健全优化分管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7、加强校内外业务沟通,积极推进工作创新;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长(主任)岗位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科科长:
(1)负责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进展总结;
(2)负责督促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具体工作;
(4)负责党员工作站联席委员会建设、培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与其他部门对接和协同党建进学生公寓工作;
(6)负责部门网站的建设、维护和内容更新等工作;
(7)负责部门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内容更新等工作;
(8)指导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台的建设工作;
(9)负责部门学工资讯编印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教育管理科(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科)科长:
(1)负责制定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校纪校规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学生请假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校外住宿审批管理,以及学生大型活动组织和协调工作;
(3)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4)负责完善学生评优体系,指导评优工作开展;
(5)负责学生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建设等工作;
(6)负责学生大数据统计与分析、智慧学工管理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
(7)负责研究不同阶段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点,针对性开展学生工作;
(8)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民族学生工作室建设工作;
(9)配合做好“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学生教育管理科(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1)协助科长制定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助科长做好校纪校规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学生请假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校外住宿审批管理,以及学生大型活动组织和协调工作;
(3)协助科长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4)协助科长完善学生评优体系,指导评优工作开展;
(5)协助科长开展学生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建设等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学生大数据统计与分析、智慧学工管理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
(7)协助科长研究不同阶段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点,针对性开展学生工作;
(8)协助科长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民族学生工作室建设工作;
(9)协助科长配合做好“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1)负责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校研究生各类资助资金计划、管理及实施工作;
(3)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5)完善发展型资助体系;
(6)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
(1)协助科长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校本预科生各类资助资金计划、管理、实施和审计工作;
(3)负责本预科生勤工助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5)负责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6)负责本预科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7)协助完善发展型资助体系;
(8)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
(1)负责落实并总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及访谈评估等工作;
(4)负责推进学院“周摸排周汇报周研判”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等规范要求的落实;
(5)负责推进“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运行和学生危机预警干预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教学安排与课程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等活动;
(8)负责组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等队伍的心理育人素养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现象的科学研究;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武装国防教育办公室(征兵办公室)副主任:
(1)负责制定教学、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的考核工作;
(2)负责武装部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和工作总结;
(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4)负责开展征兵宣传和政策解读;
(5)负责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6)负责指导国防文化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7)负责军训工作具体协调、承训教官后勤保障等工作;
(8)负责武装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辅导员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
(1)负责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政策的完善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评奖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开展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及辅导员工作室等研究平台建设;
(6)负责辅导员津贴发放工作;
(7)负责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规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事岗位职责
1、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1)提供多途径学生心理咨询和帮辅服务;
(2)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协助指导学院做好心理约谈、学生心理档案建设和动态追踪等工作;
(3)参与构建和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危机预警体系,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
(4)策划与组织学校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5)协助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6)做好心理社团指导,做好“i西邮”心理咨询模块更新与维护;
(7)通过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8)开展与大学生心理素质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
(1)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教育,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创新机制,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协助学院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工作。
(3)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帮扶工作。
(4)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各民族同学间交流交融交往。
(5)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5年10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