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6日早晨10:30,我校辩论社与西安财经学院辩论队在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进行了一场交流赛。
本次辩题为“爱一个人是否需要理由”。我校为正方,即爱一个人需要理由。我校辩手分别为谢立芸、王玉良、王小雷、张鹏。比赛期间选手激情飞扬,双方辩友思维敏捷,逻辑清晰,妙语连珠,让场下的观众对于这一场头脑风暴大呼过瘾。最终,我方以微小比分落后于西安财经学院,本次交流赛西安财经学院获胜,本场比赛最佳辩手是我方第四辩选手张鹏。虽然本场比赛我校最终以微小差距而失败,但相信从这次失败中总结的经验比胜利的收获要更加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