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A4纸。
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应征入伍的毕业大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学校教务处编班证明复印件或入学后新学生证复印件;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注意事项:
1,在校生入伍后,补偿按照已修完学年计算,未修完学年不计入补偿范围。例如某生(学制四年)读完大二后参军入伍,则该生当年只能补偿两年学费,待其退役复学后申请减免后两年学费。
2,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不发现金。
3,申请材料须在当年10月20日前交至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4,当年申报材料通过上级部门审核后,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金通过转账方式转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中填写的账号(请填写中行账号)。账号开户行名称应填写全称(例如:中国银行西安智慧城支行),收款人原则上是学生本人。退役复学后补偿方式为减免学费,多交的学费退回学生本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