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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学生及退役复学生申请学费资助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9-15    |     阅读量:  


应征入伍学生及退役复学生申请学费资助注意事项

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应征入伍的毕业大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学校教务处编班证明复印件;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注意事项:

1,在校生入伍后,补偿按照已修完学年计算,未修完学年不计入补偿范围。

2,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不发现金。

3,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申请材料(已盖完所有印章)交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过期后需要等到第二年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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