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解决学生临时性经济困难问题,鼓励他们安心学习,奋发向上,努力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临时困难补助办法。
一、适用范围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家庭或本人因遭受病伤,灾祸或其他意外情况所致经济临时困难的学生;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努力,积极向上;
4、勤俭节约,无奢侈浪费行为。
二、补助金额
临时困难补助分为三等:
1、一等给予补助金500元。
2、二等给予补助金400元。
3、三等给予补助金300元。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并公示;
3、学生处审核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