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这样的青春,有说走就走的旅行,有奋不顾身的梦想,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勇气。我怕丢了这些,就没有青春了。
我爱自由,我爱疯狂,我爱慵懒的潇洒。穿着宽大的t-shirt,休闲的牛仔裤,最舒服的帆布鞋,背着相机,走走停停,流连忘返的时候,一待就是半天,无人打搅。乘一辆空荡的公交,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听得到呼呼的风声,看得到路边的风景,自得其乐。素面朝天,亦可以脱下常日的假面,大哭或大笑,不管不顾。这是我想要的生活,有时觉得太遥远,有时又觉得快要达到了。每天情绪随着我分辨这些情形起起落落,飘忽不定,似乎活的太像怪胎了点。
这样的追求,幼稚可笑。而我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我觉得我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全数奉献给了资料书和各类考试。后来,在我一次次说着“这也算青春”的时候,渐渐也改变了语气,直到我如一个饱经沧桑的人感慨:“这也是青春。”没有兵荒马乱,稀奇古怪,我似乎是个比较规矩的孩子。关于当初的记忆,最后停留在运动会热闹的操场,躺在草坪上看的火烧云,透过窗口每天看到的广玉兰,好多,还有一些人。有些人是过客,但至少教会了我一些东西才离开。而另一些人,他们至今在我的世界里行走着,看得到一步步的脚印。我想也该满足了,我还可以骑着单车,听着歌曲,写着文字,或许挣扎,也有痛苦,但有不完美的青春才算完美,否则我怎么会记得住当初傻傻的长不大的自己?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按捺不住心里的冲动,光荣地成为了那家电影院第一个买到票的人——我提前去了两个小时。80年代,毕竟跟我们不同吧,但似乎又是相同的,关于梦想,奋斗,最后,命运。人太迷茫的时候,是需要有一个机会看看自己的样子。所以,当我怀着难以名状的心情坐在电影院,我实际是在找自己的影子。而那一个瞬间,当郑微站在台上嘶吼着《红日》的时候,不知怎地就已经有泪水砸到了手背上。想起阿信的那句歌词“你还梦不梦,疯不疯,还有没有当初浪漫温柔”,静坐或者独行的时候也会质问自己,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
曾经信誓旦旦,把豪言壮语挂在嘴边,以为什么都轻易实现。如今,已经淡漠,什么也不说,因为什么都懒得做。这样,是不是就已经老了?没有奋斗不叫青春,所以,我的青春是被狗吃了吗?还是,被自己的胆怯懒散给毁了?于是,我开始羡慕那时的自己,至少敢说,说完之后就去做,累了的时候想想那个遥远的梦想就能像打了鸡血似的平添了一股劲。不必思前想后,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毫无畏惧——早已经孤注一掷。
我要的便是这样的青春,我要的不是放肆,不是不理智,而是前进的勇气和执着地坚持。如今看到两年前写的日志,居然在心里赞叹了一句,“那时的我真优秀!”什么都不是平白的,优秀也是一点一滴的努力换来的,那时一心一意想去北京,所做的什么都是冲着这一个目标,敢牺牲,敢放弃,得偿所愿的那天,我再一一讨回来。最近开始看书,看的书越多,越是为好久没看书感到愧疚。既然仍旧不甘心由此下去,还有什么理由蹉跎岁月?我想,该找回青春了。
我要的是这样的青春。无畏无惧无悔。这样,不管我多少年回过头看,都不会遗憾吧。青春,终究不会完美的,但我不要有遗憾。这才算真正的年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