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部分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难以承担在校学习期间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用,为帮助解决这部分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问题,鼓励他们安心学习,努力完成学业,奋发向上,我校特制订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列入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特困生”补助。
1、家庭或本人因遭受病伤,灾祸或其他意外情况所致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3、努力学习,进取向上;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酗酒、不抽烟,无奢侈行为。
二、补助金额
根据困难程度,特困生分为三等:
1、一等特困生,给予补助金300元。
2、二等特困生,给予补助金200元。
3、三等特困生,给予补助金100元。
三、实施办法
1、申请困补的学生每学期提出申请,由年级、学院审核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补助名单各院要公布;
2、不实事求是的申报情况,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立即停发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如发生违纪行为,挥霍浪费,抽烟酗酒,或用困难补助金请客,或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而留降级将终止补助。
四、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